雅典民主政治,又称雅典式民主,是在公元前508年于希腊城邦雅典发展出的一套民主体系。下面我们来学习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雅典民主政治制度
1、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
2、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且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五百人议事会是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并主持大会,在公民大会休息期间,议事会是大会最高权力的代表,负责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大会决议。
4、民众法庭是日常司法机关,高级公职人员的任职资格,也是民众法庭终审。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
1、直接民主制:在雅典,凡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权利,可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事务。公民参政的最高民主机构是公民大会。
2、主权在民:雅典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主权在民,不但体现在公民的决策权,而且体现公民的管理权。
3、崇尚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政治原则。
4、权限交叉制约:雅典国家权力的运行中存在着民主权力的制约,这种制约以国家机构权限的交叉为特色。
以上就是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在古代君主专制盛行的情况下,雅典民主为人类提供了一种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出法制基础上的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等民主的运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