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句话呢?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这就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机关。
为什么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我国各级权力机关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在人民授权的法定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
3、人民代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综上所述:在我国,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同学们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句话重点词汇不可以有错别字,例如“权力”不能写作“权利”,“人民”不能写作“公民”,因为一旦写错,这句话的含义就会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