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是孟子的名言,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句话具体是什么意思。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的意思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的出处
这句话是出自孟子的经典作品《鱼我所欲也》,原文如下:
《鱼我所欲也》
先秦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一文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和熊掌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从而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