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那么你知道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几个呢?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下属的六个主要机关之一,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其中有5个是常任理事国,享有“一票否决权”。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2、俄罗斯联邦(俄罗斯)
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
4、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
5、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联合国安理会理事国的职能权力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成立于1946年1月13日,根据宪章,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同意接受并执行安理会的决定。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五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这就是大国一致原则,通常称为“否决”权。
联合国安理会在接到一项威胁和平的投诉时,通常采取的第一个行动是以和平手段达成协议。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安理会可选择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经济制裁、断绝外交关系等,乃至集体军事行动。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五大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世界和平的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