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的公民选举中,主要有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选举方式,这两种方式各有适用范围和优缺点,下面我们就来学习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适用范围吧。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概念
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一般来说都是在充分的民主协商和反复酝酿讨论候选人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种民主的选举方法。
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进行正式选举。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差额选举适用于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例如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而等额选举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被使用,比如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优缺点
等额选举可以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差额选举可以从制度上切实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有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但也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适用范围。选举制度是民主国家不可缺少的环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都需要通过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