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也叫做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定义

  
  唯物辩证法是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的一种哲学方法,包括三个基本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
  
  2、质量互变: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事物,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交替,推动事物无限地发展下去。
  
  3、辩证否定:“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上文中小编总结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三大规律,希望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唯物辩证法这一概念,唯物辩证法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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