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是谁提出的,讲的是什么

  三权分立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今天我们要了解的就是三权分立是谁提出的?以及三权分立讲的是什么?



  

  三权分立是谁提出的

  
  三权分立这一概念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为了制约封建王权,英国学者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后来法国著名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权分立的形式,进一步完善了该学说。
  

  三权分立讲的是什么

  
  三权分立,也叫做三权鼎立,就是说将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核心在于行使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的政府机构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三权分立的实际应用

  
  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主要是西方国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但是,只有美国实行较彻底的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主要实行议会制,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完全分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
  
  通过上面的学习,学习大家已经了解三权分立是谁提出的了吧。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属于“三权分立”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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