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影响有哪些
近代中国经历了数次侵略战争,被迫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影响有哪些吧。
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在中国的近代史上,列强用武力强迫中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渗透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司法、文化等各个方面,从而形成一种庞大体系。我们把它称为不平等条约体系,这也成为了列强干预和控制中国的最重要手段。对中国影响较大的不平等条约有:《南京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以及《辛丑条约》。
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影响有哪些
1842年《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按照条约内容,中国要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港口为通商口岸;割让香港岛;中国赔偿2100万两白银;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压低中国关税;允许外国兵船停泊在中国通商港口。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又与英法两国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国主权的又一次严重的破坏,列强从中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马关条约》是近代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使得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1901年与英、美、法、德、俄、日、意、奥八国联军签订了《辛丑条约》,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通过对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影响的整理我们可以看出来,正是不断的发动侵略战争以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把中国从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逐步拖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