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是什么
《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今天分享的是《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中英北京条约》:清朝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清朝割让九龙半岛给英国;清朝增开天津为商埠;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
2、《中法北京条约》:清朝确认中法《天津条约》有效性,并赔款增为800万两;归还从前没收的天主教财产;开放大连为商埠。
3、《中俄北京条约》:清朝承认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规定中俄西段疆界;开放张家口、库伦、喀什噶尔为商埠;俄国在库伦、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
《北京条约》的影响
《北京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北京条约》让英法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攫取了更多的侵略权益:割占九龙半岛、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开放口岸已深入从沿海各地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一步加深,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
以上为大家总结了《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这是需要我们理解并熟记的知识,同学们在学习时可以联系其他不平等条约进行对比,感受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历史。